职工医保门诊统筹、门规定点变更期到了!!

请注意!!2018年12月24日起,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按治疗需要进行门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截止期为2019年1月底。

每年可变更一次 只需带本人社保卡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参保人每年可以变更一次定点医疗机构,有变更需求的参保人可在变更期间内,携本人社保卡(门规证)到新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定点自动替换原定点。没有变更需求的则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医保系统将默认参保人选择继续在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12月变更的次年1月开始在新定点就医,1月变更即时可以在新定点就医。

划重点: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有变更需求,但在1月份已经在原定点发生了门诊统筹或门规费用的参保人将无法办理变更定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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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 可选择多家门规定点医疗机构

门规人员如有以下情况的,可选择多家定点医疗机构,但选择的三级综合性医院不得超过一家:

患有Ⅱ类病种中的“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眼科疾病”的门规人员,可选择一家定点专科医院诊疗。如参保人患有“慢性病毒性肝炎”合并“肝硬化”病种的,合并病种应选择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诊疗。

  患有Ⅰ类病种的门规人员,可选择一家定点专科医院或三级综合性医院诊疗。如参保人患有“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合并“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病种的,合并病种应选择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诊疗。

  上述门规人员同时患有其他门规病种的,可再选择一家门规病种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院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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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看病 省钱有妙招

因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原则上只能选择一家门规和门统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就医。而门诊待遇主要解决的是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日常治疗,治疗费用相对较低。因此,参保人在选择门诊待遇定点时,选择诊疗价格相对低一些的社区医疗机构或者一、二级医院,不仅节省单次治疗费用,而且起付线门槛更低,医疗费可以尽早进入报销范围。此外,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还能领取治疗高血压、心脏病和糖尿病的七种免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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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有变更需求的患者,携带本人社保卡来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高新区医院医保办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文章分类: 医保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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